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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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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
 
  如不动产登记上有对方的姓名,则对方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。不过,有名字的人不一定就是一半。至于划分,还要看双方对房屋的贡献。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,但没有共同还款的,如果在离婚的时候,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,则该房产就是婚前的私人财产,属于原主人。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一方的姓名,则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,经协议分割,未能达成一致,则由法院依法予以分割。婚前买房,但有共同还款,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,按照《婚姻法》新的司法解释,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所需的资金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赔偿。
 
  住宅划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
 
  在离婚诉讼中,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首先要按照双方的协议来进行。
 
  1、男女平等原则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了男女平等。在离婚时,夫妻双方均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同等权利。只要是夫妻共有的财产,无论其来源和功劳如何,都有法律上的权利。
 
  2、照顾子女与女性利益的原则。《民法典》充分体现了保护弱者和保护妇女权利的基本原则。从当前的社会状况来看,女性整体的经济收入水平和自立能力都与男性存在着较大的差距。在分割中适当地给予女性更多的财产,可以让她们在离婚后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。按照财产的特殊性,将房屋作为一种财产,对其日常生活有很大的影响,可以更好的保护孩子和妇女的利益。
 
  3、有利生产,方便生活的原则。对于门面房、商铺等经营场所,在不影响其使用和使用价值的情况下,应当保证正常的生产活动和经营活动,不论双方有没有过失,原则上都应当由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承担。在分割时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实际需求,充分发挥物尽其用、方便生活的原则。
 
  4、不得损害国家、集体、第三人的利益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不得将国家、集体、第三人的合法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;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幌子,以逃避共同债务;不能以分割配偶的名义逃避赡养、赡养义务。
 
  5、考虑到具体的婚姻情况。如果一方承担了抚养子女、照顾老人、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的责任,那么,在离婚时,有权要求对方赔偿,另一方也要赔偿。《民法典》第1090条指出:“在离婚时,有能力承担责任的一方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,应提供适当的援助。”具体的方法,由当事人商定;如果不能达成一致,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。”
 
  6、如何分割房产。关于共有财产的划分,一般分为变价分割,即当当事人都不主张共有财产时,将共有财产拍卖、变卖,并对多出的部分进行分割,并由各方分别获得其应得的部分;二是估价补偿,即一方要求共同财产,一方不主张,则由获得人以其价值的二分之一作为赔偿。如果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要求,并且条件相同,则可以在协商后采用竞标的形式,以最高的一方获得该物业,并按其价值的一半作为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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